高速公路行车提示:低速行驶不等于安全!
想必大家都听过
“十次事故九次快”
“不要着急,慢慢开”
然而,也并不是开得越慢越安全哦
开车慢≠安全
高速公路龟速行驶?!
近期,高速公路交通民警在巡逻时
发现两起货车在高速公路上龟速行驶
对路面安全行驶造成了极大隐患
经查,两名驾驶人在车辆出现故障后
均未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仍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


执勤民警发现情况后
立即指令司机于应急车道停车
人撤离到护栏外等候救援
同时利用警车警笛
在货车后方持续鸣笛警示过往车辆
全力确保不发生次生事故


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要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不要超出或低于限速值。驾驶人一旦“龟速”(不按规定速度行驶)行驶,便会影响道路的正常行车秩序,降低通行效率,极易引发追尾、剐蹭交通事故,给事故双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低速行驶不等于安全
部分司机上高速公路时
出于安全考虑
会选择低速行驶
认为慢点开就安全了
其实这是很危险的
在高速公路上龟速行驶
不仅不安全甚至会危及其它车辆

一货车超低速行驶导致追尾,后车驾驶室惨遭“斩首”。

一辆白色小车低速行驶,造成后方三车避闪不及发生追尾。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道交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
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为了保护自己
广大驾乘人员都应提高
安全行车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旦车辆发生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或出现故障
请牢记这九个字: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车靠边
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后,驾驶人应将车辆转移到应急车道,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摆放三角警告牌(雨雾天距离延长至200米,转弯处发生事故需摆放在弯道入弯前),提示后方来车。如果确实无法移动,也应该做好上述安全警示措施。
人撤离
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后,无论车辆能否移动,驾乘人员都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要第一时间撤离到护栏外的安全地带等待救援,并且视线一定要朝向后方来车方向,注意观察来车动态,确保自身安全。
如果事故比较严重,导致车辆无法移动,同样应打开双闪警示灯,在车后摆放三角警示牌,人员全部撤离至护栏外,并报警等候。
如果车上有人员受困,应在事故车后摆放三角警示牌,未受伤人员撤离到护栏外报警,拨打120、119或110,等候救援。
一定要记住:人员撤离现场最关键!
即报警
驾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向接警员描述车辆位置、能否开动、有无人员伤亡等现场详情。
开车路上一定要小心谨慎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