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举行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现场会
10月16日,高明区举行现场会,解读《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分享荷城街道相关工作经验。会议要求,全区要创新作为,高位推动,通过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打造“枫桥经验”高明样本。
高明区将“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列为今年区“竞标争先”目标任务和重点改革项目之一,拟定《实施意见》,以点带面推动“1+6+N”体系建设。
区司法局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从目标、主要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对高明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进行整体部署,通过全区性文件整合资源,明确区、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职责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强各领域调解工作,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与会人员为荷城街道调解服务中心举行揭牌仪式。荷城街道供图
根据《实施意见》,今年,高明区将以荷城街道为试点,大力推进镇(街道)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建设,通过赋予其分流指派权、协调调度权、检查督办权和责任追究建议权,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和服务质效。
《实施意见》提出,高明区要建立健全网上矛盾纠纷处理信息平台,依托信息技术,逐步统一矛盾纠纷受理入口;要进一步明确区、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职责,加强各领域调解工作,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公示;要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织密人民调解网络,实现纠纷就近解决;要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指导,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将行政调解纳入同级大调解工作平台;要发挥诉前和解工作效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状态;要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畅顺“三调联动”衔接运行机制;要落实矛盾纠纷首调负责制,对于相互推诿造成当事人越级上访或民转刑等重大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
区委常委、荷城街道党工委书记黄宝坚表示,作为全区试点,荷城街道调解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及时提出有效措施;要及时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阻断矛盾纠纷升级恶化的链条;要善于创新,对不同的人和事要用合适的方法进行调解疏导;要消除私心,公正处事。
与会人员参观荷城街道调解服务中心。荷城街道供图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伟亮表示,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全区调解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坚持示范带动应用实践成果,推动改革创新发展,加强协调联动运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有力,推进有力,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枫桥经验”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廖宗耀充分肯定高明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成效。他表示,当前高明区社会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各类矛盾纠纷也会逐渐增多。在这种情形下,高明更要把调解组织建设好,进一步提高调解员素质。希望高明区各部门各镇街共同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形成有高明特色的调解工作经验,并将经验向全市推广。
副区长骆康出席活动。会前,与会领导嘉宾还为荷城街道调解服务中心揭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