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守法,员工要安全!高明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普法宣传
近日,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伤预防宣传活动,着力提升高明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和工伤预防意识,加强新业态用人单位诚信守法用工意识。
本次活动设在高明区总工会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平台驿站。工作人员为市民解答企业用工管理,劳动者工伤认定、工伤待遇标准、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等疑惑,共派发宣传册子约100份,礼品约100份,接受现场咨询约230人次。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围观市民普法。部门供图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网约车司机、外卖小哥等新就业形态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这是一个庞大的与互联网平台、新零工经济相联系的新业态就业群体,人数估计占2亿灵活就业人员的一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新业态行业中,平台企业经常强调其“信息服务中介”性质,主动规避与从业者形成雇佣关系,借机摆脱本应履行的社会责任,将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者工伤、生育、养老等社会保障义务转嫁给劳动者个人或者社会。但实际上,新业态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多种多样,包括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平等民事关系、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型用工关系”等,无论是何种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应依法得到保障。
为保障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2022年,我省已按国家试点工作部署,将省内从事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新业态的从业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2023年,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分别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和《广东省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参考文本》,供新业态企业与新业态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合作协议时参考使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新业态企业要提高认识,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和新业态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书面协议,切实保障新业态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李祥锐 通讯员黎思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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