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刀”隐患引教育部门重视,心理医生称不良诱导更需警惕
近日,禅城区有小学发布安全提醒,称发现有学生带“萝卜刀”玩具回校,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23日记者获悉,针对“萝卜刀”玩具,广东省教育厅专门发布一则《关于加强有害玩具教育管理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教育局、省属中小学校加强对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的教育管理。针对该款玩具造成的影响,佛山心理医生分析认为“萝卜刀”存在的不良诱导需要引发警惕,监管部门、商家、学校和家长应该形成合力,共同呵护学生健康成长。

记者搜索网店发现,萝卜刀玩具不断推陈出新,最近还推出了萝卜枪。
现象:“萝卜刀”受学生追捧可能激发暴力倾向
《通知》指出,近期一款名为“萝卜刀”的新型玩具在中小学生(幼儿)群体中走红。该玩具是一种外形酷似胡萝卜的彩色塑料玩具刀,儿童可迅速将刀甩进甩出,并进行捅刺或割喉动作。“萝卜刀”玩具本身具有攻击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又会形成心理暗示,激发孩子暴力倾向,对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

商家宣传用“萝卜刀”发泄情绪,用来“捅刺”他人。
因此,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园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对家长的安全提醒、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同时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治理。其中,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让学生认识到“萝卜刀”等玩具的危险性,自觉拒绝“萝卜刀”等危险性有害玩具,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玩耍;要采取多种形式提醒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务必选择正规厂商出产的、适合孩子年龄阶段、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不要为孩子购买“萝卜刀”等危险性有害玩具;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禁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进入校园,在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对仍带入校园的此类有害玩具要清查封存。

禅城区同济路一家学校附近的文具店售卖不同款式和价格的萝卜刀。
令人关注的是,《通知》中要求学校管好校园内商店,不得售卖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同时,要关注校园周边商店,发现有售卖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的,要报告属地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查处。
10月23日,记者再次走访了禅城区多家学校周边,发现文具店仍在销售五颜六色的“萝卜刀”玩具,店主们表示未接到不能摆卖“萝卜刀”玩具的通知。同时,记者在网购平台搜索“萝卜刀”玩具,产品款式多种多样,甚至有“枪刀组合”款,排名靠前的店铺销量均破万,甚至高达十多万。这些网店还在销售页面展示用法,视频中的使用者用“萝卜刀”刺、捅、扎物品或身边人。

记者搜索网店发现,萝卜刀玩具不断推陈出新,有各种新款式且销量很大。
提醒:不良诱导更需警惕多方合力进行规范
“一款‘网红’玩具,只要有新的玩具出来,其热度一般都会慢慢减退的。”针对“萝卜刀”玩具热度未消退的情况,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心理科副主任医师林秀冰分析认为可能存在别有用心的人在刻意维持这款玩具的热度,将“萝卜刀”玩具包装宣传为“解压神器”,通过“看谁不爽刀一下”等广告语,形成一种不良的诱导。同时,商家还不断“升级”这款玩具,譬如推出“萝卜枪”“蝴蝶刀”“武士刀”等,不断形成一种消费刺激,把购买玩具变成一种攀比、竞赛的“游戏”。
此外,“萝卜刀”受追捧可能跟当前大环境的氛围也有些关系。“国际社会动荡不安,到处动刀动枪,孩子们也不可避免会接触到相关内容。”林秀冰认为外界环境传递了一种愤怒的情绪,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人们的心理状态。

萝卜刀玩具。
“生活中,你随便拿根棍子,可能都比这个‘萝卜刀’危险。因此,正确引导非常关键。”林秀冰认为,相对于“萝卜刀”玩具存在的攻击性,商家在营销广告中出现的“捅刺”场景、暴力暗示,其实更需要警惕。因此,管理“萝卜刀”的关键在于规范市面上对于该产品的不良宣传导向。
如何进行规范管理,林秀冰认为需要监管部门、商家、学校、家长等多方形成合力。一方面,商家不应该标新立异地去“拱火”,把一款玩具宣传引导成泄愤或伤人的工具,反而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多去设计创造一些奇思妙想、有益身心的益智玩具,让新玩具尽快取代这款“萝卜刀”;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也应该正确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玩具或文具;学校应该实时关注学生动向,用合理的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规范,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三观。此外,市场监管部门不仅要把控玩具和文具市场的质量问题,还应该关注市场上各类产品的思想导向问题,譬如这些产品的用途是否符合公序良俗等。
文图视频/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周龙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