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征求修改意见,街坊们一起来建言
《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立法修订关乎全市千家万户。近日,大良街道人大工委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平台作用,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走进丽景花园,听取市民群众、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人员等对该条例修订的意见,助力提高立法质量。

人大代表走进大良丽景花园小区收集群众意见。
在座谈会上,丽景花园物业管理人员提出,由于该小区是接近20年前的楼盘,电梯、消防设施等老化严重。但小区没有物业维修基金,推动设备维修或更换的工作十分困难。对此,他建议在条例中加入强制缴纳物业维修基金的条款,并对不缴纳的业主实施处罚。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建议,在条例中增加物业管理公司对无主宠物进行清理的指引。宠物对居民日常生活干扰多,严重影响环境卫生。
居民代表认为,老旧小区停车需求量大,乱停乱放严重,带来了安全隐患,建议交警部门进入小区执法,并条例中适当赋予物管公司协助执法的权力。
人大代表们认真听取意见。大良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罗远光表示,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遇到了难点,可积极与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属地居委会联系,获取相关指引及帮助。接下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李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