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法院:“一键直达”的幸福
“1、2、3……”看着屏幕数字停留在顶层,林伯在调解员陈艳芬的陪同下走出电梯、走到家门。这样“一键直达”的幸福,林伯已期待了很久。
年逾七旬的林伯,是佛山市禅城区某社区居民。三年前,林伯所在小区要加装电梯,因认为施工方案对墙体改造会引发安全隐患,他提出异议并投诉。其后,小区同栋大部分业主达成共识,与电梯公司签订了工程协议。相关政府部门经勘查后,认为施工方案无安全问题并批复同意,加装电梯一事尘埃落定。
至此,林伯打消了顾虑,提出想补缴资金后使用电梯,遭到了其他业主反对。今年1月,电梯投入使用,林伯却只能“望而却步”。
无奈之下,林伯将电梯公司诉至了法院,要求公司协助签订加装合同,并交付电梯卡。法院以电梯公司并非适格被告为由驳回起诉。

“法官,我现在知道不应该告电梯公司了,但这事我必须争个说法。”林伯坚持道。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祖庙法庭庭长许祝华将案件导入到“访调援法”一门式工作机制。
“访调援法”是禅城法院祖庙法庭联合祖庙街道、司法所等推行的一门式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通过将来信来访、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确认一门贯通、无缝衔接,做到“有信必复”“有诉必应”,化纠纷于诉源。
来自祖庙街道的人民调解员陈艳芬很快接手了案件,但第一次上门时却碰了“钉子”。“如果不是他阻挠,我们早用上电梯了!”不少业主拒绝沟通,认为正是林伯前期的“不配合”拖慢了加装进度,心中憋着一股气。
出师不利,陈艳芬在“一门式”工作组群中反馈进展,许祝华建议陈艳芬先从牵头项目的业主代表处着手,进一步了解内情。

在与业主代表肖先生等人沟通后,陈艳芬方知电梯加装后并非“一帆风顺”,业主们对于电梯的验收维保、建梯账户余额支配等存在着诸多意见。在业主们看来,这些关乎切身利益的“大事”都还没解决,加之双方还有“旧怨”,自然不想搭理林伯的“小问题”。
症结已然清楚,但加装电梯所涉及的专业法律问题不少,陈艳芬旋即又找到了许祝华。
“电梯之前登记在一名业主名下,但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和政策,现在他们要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来管理电梯和后续维保,并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变更手续。既然业主们对这一新变化不理解,要做好释法和政策解读。”
“业主们协商一致下,是有权支配电梯账户余额的,可以引导他们梳理帐目,以公开公示减少争议。”
在许祝华指导下,陈艳芬的思路逐渐明晰起来,心里也有了底。接下来的一周,她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逐一联系业主,针对提出的各种问题,不厌其烦地一一解答。业主们也从最开始的不信任,变成了“有问题,找芬姐”。

趁热打铁,陈艳芬找准时机想方设法缓和林伯与邻居们的关系——
“林伯年纪这么大了,没电梯确实不方便。而且他当初也是为了大家的安全考虑,出发点是好的。”
“解决问题是第一位的,如果林伯您真起诉其他业主,很可能会赢了官司,输了关系。”
……
经陈艳芬多番劝解,其他业主的态度终于“软化”,林伯也表达了歉意。在之后的协调会上,业主们就林伯使用电梯等问题投票表决,达成一致意见。
补缴出资后不久,11月22日,林伯如愿拿到了电梯卡。12月中旬,林伯和其他业主先后为法官和调解员送来锦旗。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建机制、搭平台、推应用、强保障等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力指导支持人民调解工作,今年1-11月,禅城法院共推动18639件纠纷化解在基层,收案数同比下降5.65%。
图、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曹梓俊 通讯员吕慧敏、巫云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