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2月29日召开
12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2月29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决定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议程、日程、列席人员范围。建议议程包括:审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听取和审议《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莞市2023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推动产业转型新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管运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关于2023年东莞市十件民生实事年度完成情况报告;书面审议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关于表彰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有关事宜;审议《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个别市人大代表辞去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东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人事任免事项;其他。
会议讨论了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关于《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稿)、关于《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推动产业转型新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初审报告(稿)、关于《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初审报告(稿)、关于东莞市2023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稿)、关于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管运维工作情况的初审报告(稿)、关于市政府办理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报告的初审建议、关于评选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说明、关于2023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年度完成情况报告的建议,并决定将上述事项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会议还研究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新潮、郑琳、方灿芬、郑国洪,秘书长叶向阳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