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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托管按2.5元/生·课时,南海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有调整!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近日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校内下午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基本托管按2.5元/生·课时,每天不少于1课时,课后兴趣拓展课程基准价为5元/生·课时,自2024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根据《通知》,正常教学日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下午6时。错峰分流放学的学校,可适当调整各年级的具体服务时间,但应当确保小学每课时不少于40分钟,初中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

下午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为主,课后兴趣拓展课程为补充,开设辅导答疑、学业拓展、科技教育、文化艺术、体育锻炼、阅读朗诵、德育实践、校外活动等活动课程,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根据《通知》,基本托管为2.5元/生·课时,每天不少于1课时。学校提供,或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志愿者提供的课后兴趣拓展课程基准价为5元/生·课时。鼓励学校提供个性化、小班制兴趣拓展课程,以40人为班级基准人数,班级实际人数少于40人时,收费标准可按基准价×班级基准人数÷学期初兴趣拓展课程报名人数进行分摊。兴趣拓展课程涉及的教材、器具,由家长按需自愿选购,禁止强制代购。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的课后服务收费坚持公益性原则,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课后服务费标准,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我市公办青少年宫同类型课程平均课时收费标准,并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本区域同类项目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一致。学校不得对课后服务代收费加价,获取收益。

课后服务费用按月或按学期据实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学校应当提前向家长和学生公示收费标准,由家长自愿选择课后服务内容和时间,课后服务收费实行“一期一结”,原则上每学期期末放假前全部清算,不得跨学年结余、结转。学生入学后因故休学、转学或请假的,应按实际参加课后服务天数(课时数)据实结算退还相应费用。

寄宿制学校可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但不得变相收取寄宿学生除兴趣拓展课程外的课后服务费用。非寄宿制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提供的第一节课后服务基本托管免费,寄宿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李年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