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山权威新闻与城市服务平台

download-icon
下载客户端

细化知识产权资助标准,高明修订出台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

高明融媒体中心

2月20日,记者从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佛山市高明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已印发(以下简称《资助办法》),持续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

高明区于2019年获评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示范区需每三年进行一次复评。本次《资助办法》是对知识产权创造类、保护类、运用类、人才培训类等资助标准进行再细化,对知识产权资助材料受理、审核和监督管理细则等进行优化调整。

高明三洲黑鹅。

在知识产权创造类资助方面,对获得国家专利(含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项目,分别一次性资助50万元、35万元、30万元,获得省级同级别项目,分别一次性资助15万元、10万元、5万元。另外还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资助资金进行了规定。

《资助办法》提出,对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或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

在知识产权保护类资助方面,《资助办法》提出,专利权人、商标注册人作为原告或请求人等身份主动维权,解决专利权或商标权纠纷,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实际情况予以资助,同一权利人当年资助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

对区内获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含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经市考核被评为优秀的,给予资助10万元;评为合格的,给予资助5万元。对区内成立经过司法部门备案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为涉及高明区内的企业调解知识产权纠纷的,每成功调解1件纠纷给予资助1500元,同一机构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在知识产权运用类资助方面,《资助办法》指出,将通过融资贴息、保险资助、专利技术交易资助和专利实施转化资助等为市场主体进行资助。

高明合水粉葛。

为了增加区内知识产权人才数量,《资助办法》还设有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资助,对知识产权人才储备奖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资助等进行了规定。其中,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最高可获得2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资助。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年度同一单位或个人获得本办法各类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近年来,高明区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了一大批创新型骨干企业,全区累计获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共40家。高明将继续以“2252”工程为引领,推进两大地理标志品牌和两大区域品牌建设,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陈嘉懿

图/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洪海

【扫码阅读更多新闻资讯】

undef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