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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坏设备掉头就跑?交警一查果然有猫腻!| 从安全开“驶”①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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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上的货物过高,行驶时不慎撞坏了小区门口出入闸口的物业设备,司机理应主动赔偿损失,但却因心里“有鬼”溜之大吉。结果,黄某不仅没逃掉赔偿,还因涉嫌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

“我们发现后就立马赶到现场,但对方还是离开了。”3月4日19时许,南海交警大队桂城中队接到桂城某物业公司的员工报警,称一辆悬挂着鄂A号牌的蓝色货车在出某小区门口闸门时,因运载的货物过高,不慎碰撞到物业公司设置在闸口附近的车辆识别设备,导致设备损坏,后司机逃离现场。

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车不仅存在事故逃逸,进出闸口时车辆前后悬挂的号牌还不一致,涉嫌套用鄂A号牌,且有多次逃避小区停车费的记录。经过一番追查,民警于次日10时许,成功查获涉事货车和驾驶员黄某。被民警查获时,黄某竟还在涉事货车上悬挂其他车辆的号牌,经核查,该车的真实号牌为粤H。

在证据面前,黄某承认了自己驾车撞坏小区物业设备和套牌等违法行为。黄某交代,事发时,他知道车辆货物碰到了闸口附近的设备,但是由于害怕套牌被发现,所以不敢停留查看,而选择快速离开现场。民警立即对其开展严厉的法制教育。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对黄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黄某除了被依法处罚外,还需要对损坏物业公司的设备进行赔偿。

警方提醒:不慎损坏相关设施设备时,驾驶人切勿抱着侥幸心理选择逃逸,应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积极配合处理。同时,伪造或变造机动车号牌、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承担法律后果。请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使用假牌、套牌车辆。如遇车辆被套牌的情况,请及时报警,让交通违法行为无处可藏。

文/图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郑慧苗 通讯员 钟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