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逛家具展会买床交订金后 商家延期交货还坐地起价?
“现在需要我再加1200元才能交货,还要延期。”3月26日,市民陈先生向天天315栏目爆料,日前他在龙江家具展会上选购了床、床垫、床头柜等商品,现场还与参展家具厂签订了一份无盖章的手写订单,并支付了5000元的订金。不料数天后家具厂却告知延期发货,并以亏本为由要求加价。时至今日,说起商家这样的“骚操作”,陈先生一肚子不满。
直击:加价1200元补齐成本价才能交货
3月18日,市民陈先生在龙江家具展上选购了四张床,以及床垫、床头柜等,现场与参展企业佛山市南海企顺家具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签订了一份“手写订货单”,并支付5000元订金。订货单中明确了交货时间为3月31日前,以及商品总价钱10800元。
几天后,陈先生微信向销售人员了解进度。不料销售人员却表示,订单要延期交货,而且他也已离职。随后,陈先生尝试该家具厂负责人,该负责人却称,展会当天现场销售人员是临聘人员,对相关业务不熟悉。所以导致用了一个“亏本价钱”与陈先生签订单。如果选择继续订单,就需要加价。

3月27日上午,在记者见证下,陈先生再次致电该家具厂负责人。
3月27日上午,陈先生联系记者,并当面再次致电该家具厂负责人。负责人表示,目前有两种解决方案。一,退回5000元订金。二,加价1200元补齐成本价才能交货,而且不能在3月31日前交货。对此,陈先生并不买账。“我不是舍不得这一千多块钱。不排除到了4月5日,对方又再次提出加价、延期。”陈先生表示。
据介绍,陈先生在逛展期间,分别在包括佛山市南海企顺家具有限公司在内的四家参展企业的展位内购买家具,他发现四家企业在与客户达成交易意向的时候均使用“手写订单”。
“手写订单不仅交易信息不完善,而且没有公章。我也曾提出要盖章,写清楚产品的具体规格、参数等,但家具厂并未同意。”陈先生希望,相关行业协会重视类似“手写订单”问题。
目前,该事件仍在进一步协商处理中。

律师说法:
延期交货加价不合法 手写订单不合规但有法律效力
事件中,家具厂的做法有无侵犯消费者的权益?这种“手写订单”是否合规且并非个案?消费者遭遇厂家各种违约情形该怎样处理?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特约新闻评议员、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蔺存宝律师指出,首先作为销售者,跟消费者定义了消费合同之后,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个义务主要表现在按期交货,如果商家不能够按期交货的情况下,属于商家的单方违约行为,那么单方违约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或者是赔偿。
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43条的规定,如果消费者在展销会或者柜台的出租期间与商家订立了合同,那么消费者既可以要求具体的商家承担法律责任,也可以主张展销会的承办者或者柜台的出租者承担法律责任。简单来说,他可以在展销会闭会期间,要求展销会的举办单位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商家辩称参展员工已经离职的说法,蔺存宝表示这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只要这个销售人员在岗期间,也就是在职期间所从事的行为,这个在法律上叫做职务行为。销售人员执行职务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销售人员所代表的商家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与其是否离职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针对延期交货还要加价的情况,蔺存宝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延期交付情况下,如果遇到产品的价格上涨(包含市场供需等关系),作为应当交货的一方,要按原来的价格交付。第二,如果一方延期交货,遇到价格下降,这种情况下要按新的价格交付。所以,商家延期交货还加价的行为并不合法。

陈先生选购的其中一张床。
广东至简律师事务所霍智超律师则表示,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要求厂家出具正式合同再付款。此外,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和商家联系的过程中的微信聊天记录,或者电话录音,再加上这份“手写订单”已经可以相互印证,具有法律效力。
文、图/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李倬伦
视频/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梁文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