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这8类药品不纳入广东医保目录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暂行办法》明确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调剂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保药品目录内医疗机构制剂,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基本用药需求和待遇落实。

根据国家规定,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制定《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广东医保药品目录》)进行管理,符合《广东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按照国家、省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其中,八类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一)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三)保健药品;(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六)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八)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滋补药物比如阿胶、牛黄丸;口服泡腾剂比如维C泡腾片这类药品,都是不纳入医保统筹的,需要市民自费购买。”在天成路一家定点药店的工作人员介绍,所有保健品、美容、减肥药品也只能自费购买,一般市民在购买前会进店询问。
“不要乱刷(医保),等到需要去医院用的时候又没得用了,本来医保是用在急用或有用的地方。”市民卢女士表示,对于医保比较正规的管理,她觉得是一种好事。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解读,《暂行办法》将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支付标准的制定,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支付、管理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基本用药需求,有效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文图、视频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唐格桢 樊继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