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参保和待遇申领,广东人社发布警示!
11月18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了解到,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近期通过核查国家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提供的线索等,会同公安等部门,严厉查办了一批中介人员组织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一些不法分子招揽参保人虚构劳动关系,在深圳市办理参保后虚假解除劳动关系,骗取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非法获利数万元,现已陆续被判处刑罚。
例如,在深圳社保中介黄某真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案中,2020年4月,黄某真通过经营社保咨询业务,得知深圳某诊所的社保账户和密码。2020年底,黄某真通过发布朋友圈及委托中介等方式,找到有意愿的申领人,获取其身份信息、社保账户等资料,再将申领人的社保调入深圳某诊所进行参保,随即又以非自愿离职的方式将申领人的社保调出停保,再以申领人身份向深圳社保部门申领失业保险金,将失业保险金骗取至申领人的失业保险待遇账户,黄某真再从中收取20%的费用。涉案期间,黄某真通过上述违法犯罪手段为62名人员骗取失业保险金,共计人民币约79万元,非法获利约人民币3万元。
2023年12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决:黄某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近年来,广东省人社部门社保基金监督的力度与精准度持续加大,常态化开展数据比对筛查,精准发掘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各级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持续保持对欺诈骗保严厉打击的势头,坚决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组织骗保的,按照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总额计算涉案金额并定罪量刑。”广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警示,请勿通过中介人员办理参保和申领社会保险待遇。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税务部门不断优化参保和待遇申领服务,本人可以依法便利办理。
此外,广大企业要妥善保护本企业社保账户和密码,严防被他人盗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各用人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已经作案的,主动报告,争取宽大处理。按照规定,骗取的社保待遇依法须全额退回社保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