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内面积计价真的是取消公摊了吗?| 新闻帮
12月以来,湖南省衡阳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先后宣布,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由此被视为“取消公摊”开始落地,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那么,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真的是取消公摊面积了吗?佛山商品房目前销售实行什么计价方式?26日,佛山+客户端记者咨询过行业专家带来专业分析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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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套内面积计价
并不意味着取消公摊面积
套内面积计价,指的是在房屋销售时,按照房屋的套内面积(即实际居住的室内面积)来计算房价,而不是按照建筑面积(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来计价。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取消了公摊面积。
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分析师曹绍林表示,如果商品房销售按照套内面积计价,房屋销售单价看上去会“有所上涨”。“因为开发商可售体量减少,同样拿地建设成本一样的情况下,要实现同等的收益,单价肯定会提升。”
他解释,这是因为开发商在拿地时,拿的是建筑面积的总量。如果用建筑面积进行销售,地块卖完时,销售的是全部面积;但如果使用套内面积进行销售,则只能卖出80%到85%的面积。然而,余下的15%到20%的公摊面积也是需要成本的,如入户大堂的装修、走廊通道的铺设等公摊面积的成本就会转移到套内面积销售的单价当中去。“不可能入户大堂是毛坯,走廊通道不贴瓷砖。”
曹绍林进一步举例说明,一个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套内面积为85平方米的房源总价为200万元。如果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米单价为2万元;但如果按套内面积计算,每平米单价则上涨至2.35万元。“每平方的单价会提升15%到20%的比例。”
简而言之,无论是按套内面积计价,还是按建筑面积计价(即含公摊面积),购房成本的整体波动、以及实际得房率不会因此发生太大的变化。

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分析师曹绍林接受记者采访。
购房应关注实际得房率
从购房人的角度来看,曹绍林认为,“公摊面积”太小可能意味着狭窄的电梯间、一梯多户、公共活动区域减少等配套设施问题,进而影响居住的质量和舒适度。
随着国家推出第四代住宅以及今年以来,佛山陆续发布房地产相关政策,如取消凸(飘)窗窗台与地面高差小于0.45米的限制、取消对单个阳台的进深和面积限制等,购房的使用面积将大大提升。未来,随着户型的实用性增加,客户购买120平方米的房子就能享受到现在140平方米的空间。“目前,很多新楼盘12平方米的主卧,三面有飘窗的情况下,实际使用面积可以到去到16平方米甚至更高。”
因此,曹绍林建议购房者应该更加关注实际使用面积,即实际的使用空间,而不是纠结于计价方式是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以及是否取消了公摊面积等方面。
综上所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并不意味着取消了公摊面积。购房者在购房时应理性看待这一问题,并更加关注实际使用面积和居住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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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制度由来已久
曹绍林介绍,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俗称公摊面积)共同组成。
具体来说,套内建筑面积组成: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一般由以下两部分组成: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目前,全国绝大部分城市,包括佛山在内,在商品房销售中使用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换句话说,消费者在佛山购房时候,购的是建筑面积,包含了套内面积与公摊面积。
文字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李倬伦
图片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李倬伦、吕华锋
视频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吕华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