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 | 佛山检察机关:25宗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2月20日在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玉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显示,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1613件,25宗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41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过去一年,佛山检察机关践行检察现代化使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抢劫、制毒贩毒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904人。推动网络综合治理,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起诉772人。倾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检察护企”14项工作措施,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54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69人。
彰显检察现代化作为,以高质效民生保障为人民司法。佛山检察机关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理相关案件4674件,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78人,向213名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或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26万元,帮助解决燃眉之急。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15人。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82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27件,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63亿元。
积聚检察现代化力量,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为法治担当。去年佛山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129件11150人,审查起诉案件12530件15620人。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64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8件、同比上升50%。
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37件,制发检察建议232件,到期整改率99.7%,扎实办理最高检部署的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立案相关案件83件,在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介绍专案办理经验。
亮点荣誉:
市检察院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
南海区检察院、顺德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顺德区检察院获评全省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高明区检察院未成年检察部门荣获“广东省巾帼文明岗”
甄某某职务侵占、假冒注册商标案在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得优秀案例第一名
1宗劳动争议检察监督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4宗案件获评全省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十佳案例
2名干警分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监控能手型人才和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工作优秀个人
1名检察官获评“广东省三八红旗手”
21名检察官获评全市优秀法治副校长

文字/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刘赟
图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王澍、王伟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