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哪些人可以申请“商转公”?这里为您全解答!
2月27日上午,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科长罗海生通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早晨从946出发》栏目透露,我市将于27日正式出台《佛山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下称“商转公”),借此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扩大公积金贷款的支持范围,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图源图虫。
据悉,上述新政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商转公”政策要求,凡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该商业贷款尚未结清,在满足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并获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的前提下,可向佛山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贷款。
相关链接:“商转公”基本条件和申请材料提醒
一、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借款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包括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主借款人须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共同借款人可为我市或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
3.借款申请人应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
二、除了上述公积金存缴等基本条件外,申请人还需满足哪些要求?
答:申请商转公贷款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属于借款申请人家庭(家庭指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屋交易信息、房屋权属登记为准;
2.原商业贷款发放银行属于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同时,商转公贷款业务应由同一家受委托银行办理,可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受委托银行,以公积金中心公告为准;
3.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已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当期还款状态正常;
4.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及土地证),该住房当前仅存在原商业贷款抵押登记,且无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5.已获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并由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商转公贷款同意书》。
三、商转公贷款的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出具《商转公贷款同意书》,同时向公积金受委托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配合受委托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至受委托银行指定账户→受委托银行对原商业贷款进行部分还款或全部结清。
四、申请商转公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公积金贷款相关申请表格;
2.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3.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家庭状况佐证材料;
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及土地证),全额购房发票等;
5.评估报告(重新评估房地产价值的报告,由受委托银行提供);
6.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商转公贷款同意书》;
7.有效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
8.相关业务承诺书及授权书;
9.异地缴存相关证明:符合贷款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
10.其他相关材料。
注:受托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提出的商转公贷款申请后,应对房地产价值重新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目前,“商转公”贷款未开通线上办理渠道,由受托银行一窗办理,市民可直接向受托银行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即可。
文图视频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宋世伟 邵丽怀 主持人大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