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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声惠语丨“不低于3米”是高度更应是态度

惠州日报

在日前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近期住建部正在组织编制“好房子”建设指南,也在修订住宅项目规范,其中一项是要把住宅的层高提高到不低于3米。

从住宅项目规范层面看,不低于3米重新定义了住宅层高新高度。在这一层高条件中,住户可以获得更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可以更便利安装中央空调、管道式新风、地暖等建筑设备等,进行吊顶设计也能减少“空间焦虑”。这对住宅空间是一种拓展,对居住品质是一种提升,让未来居家生活充满想象力。

在笔者看来,“不低于3米”是高度,更应是“态度”。层高是住宅品质一项重要指标,层高“长高”是住宅单项指标的完善,也是未来住宅品质全面提升的宣示。可以这么说,“好层高”是推进“好房子”建设的重要体现。中国房地产行业经过几十年发展,如今正面临“质变”,越来越多新理念、高品质、更实用的住宅持续涌现,未来这一节奏将越来越快、成果越来越多,恰如政府工作报告所说: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因此,全社会都应有建设使用“好房子”的预期。住宅项目建设者更应将这一“高度”表现为“态度”。只有坚持建设“好房子”的态度,才能初心不变,不仅打造出符合层高标准的产品,也会更加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应用,系统处理好住宅隔音不好、渗漏、开裂、反味等住户普遍关心的问题,让“好房子”分量十足。


(捋事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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