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车位上却被罚!你遇到过吗?

案例简介:
周一晚高峰时分,小华将爱车停入路边停车位,便急匆匆地走进超市购物。一个小时后,当他回到车旁时,一张醒目的《违法停车告知单》赫然贴在了车窗上。小华满脸疑惑:“我明明停在车位里!”仔细阅读告知单后,发现上面写着“未按标志标线指示停车”,他才注意到,自己的车头方向与停车箭头完全相反。小华拿起罚单,欲哭无泪。
部门说法:
其实,小华的遭遇并不是个案。不少市民群众可能会对“逆向停车”却不以为意,认为只要找到空位就可以停车,却忽视了停车标志和标线的重要性。“逆向停车”是指车辆虽然停放在停车位上,但车头却与该侧道路车辆行进的方向相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逆向停车不仅违反交通法规影响交通秩序,还会被处以罚款。
南海区司法局提醒,除了“逆向停车”,还有一些容易被忽略的违停行为,很多司机一不小心就“中招”了。包括超时停车、压线停车、停车位作废、车型与停车位不符、人行道停车等。
需要注意的是,超时停车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①若在临停区域内停车,驾驶员离开了车辆,执勤交警发现车内无驾驶员的话,很可能会判定该车辆为长时间停车,从而开具罚单。②在机场、火车站、学校等特殊路段,为保证交通畅通,交管部门会对临时停车作出限时规定。如果超过了规定时间,同样属于违法停车,会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车型与停车位不符问题也往往容易被大家忽视。有的停车位对车型是有规定的,比如只供新能源车充电停放的车位,这时如果没看清,直接把燃油车停进去,不仅影响了新能源车的充电使用,在部分城市车辆还可能会被直接拖走并罚款。
此外,诸如斑马线上停车、压盲道停车、机动车道黄线内停车、自行车道停车、禁停区内停车等常见违停违法行为,也是不允许的。让我们一起告别交通陋习,养成文明习惯。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文/南海融媒记者 原诗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