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些野生动物,请及时报警!
保护野生动物,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佛山坚持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并在2022年发布为期五年的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
近年来,佛山市持续加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黄胸鹀、东方白鹳等“生态贵客”频频现身,成为绿美佛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见证。

佛山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花名册”
哺乳纲:豹猫(国家二级,高明区有分布)

鸟纲:黄胸鹀(禾花雀)(国家一级)

黑翅鸢(国家二级)
黑鸢(国家二级)
黑冠鹃隼(国家二级)
红隼(国家二级)

雀鹰(国家二级)
领角鸮(国家二级)
鹊鹞(国家二级)
白胸翡翠(国家二级)
褐翅鸦鹃(国家二级)

斑头鸺鹠(国家二级)
画眉(国家二级)

爬行纲:
蟒蛇(国家二级,高明区、三水区有分布)
眼镜王蛇(国家二级,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有分布)
两栖纲:
版纳鱼螈(国家二级,南海区、高明区有分布)

佛山市多措并举 为陆生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
为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预防控制和风险保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依法得到赔偿,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购买“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和补偿保险”,建立佛山全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和补偿保险机制,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预防控制和风险保障,促进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自2023年投保以来,至今已理赔超15.2万元,最大限度降低由野生动物导致的群众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共处。
此外,佛山还以“林长制”为抓手,通过建立“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森林法官”等联动协作机制,设立佛山市检察公益诉讼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基地,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
温 馨 提 醒:当市民发现有受伤或迷途的陆生野生保护动物时,不要进行驱赶、抓捕或盲目救助,更不能收养。应及时报警、与辖区林业主管部门联系或致电佛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电话:0757-88836939。确保野生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
文、图丨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林俊鹏
通讯员 市自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