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出台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破解“小工程大风险”难题!
5月28日,里水镇组织召开《限额以下工程及零星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专题宣贯会议。针对当前限额以下工程因无需报建而长期处于监管盲区、事故频发等问题,会议重点宣贯了新出台的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通过构建“备案-监管-巡查-验收”全链条管理机制,将村(社区)、物业及企业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消除“小散工程”安全隐患。
该办法的出台不仅填补了监管空白,更为全镇推进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提供了制度保障。分管城建和水务办(城建)的镇领导刘建威,出席会议并作讲话,镇机关各办公室、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及物业公司等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刘建威讲话。
与会人员认真聆听。
宣贯会重点对新出台的《里水镇限额以下工程及零星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专题解读,明确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7类限额以下工程,以及广告牌安装、地下管道检修等5类零星作业纳入监管范围。
办法同时明晰了各村(社区)、园区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的属地管理职责,以及监管备案流程,构建“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物业协同”三级责任体系。即行业部门按“三管三必须”落实监管,村(社区)负责属地备案、巡查及隐患整改,物业公司则履行小区工程备案初审和日常巡查职责。
按照要求,建设单位须在施工前向属地村(社区)或物业公司提交备案申请,同步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各村(社区)需建立“一工程一档案”管理制度,对500平方米以下房屋拆除、企业厂房屋顶翻新等7类限额工程,以及广告牌安装、地下管道检修等5类零星作业实施动态巡查。物业管理公司要对住宅装修工程严格执行“三查三报”制度,发现未备案施工必须及时上报处置。
工程完工,建设单位需及时反馈,由村(社区)、园区管理公司、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已完工离场。整个流程形成“备案-监管-巡查-验收”的闭环管理体系,强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过程监管。
纳入监管范围的工程。
纳入监管范围的工程。
纳入监管范围的工程。
“大家务必统一思想,消化吃透文件内容,推动新规执行落地见效。”刘建威要求与会人员,务必在思想认识上形成高度统一,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工作全链条,不但务必及时向单位“第一责任人”汇报,同时务必在执行落实上体现精准高效,吃透政策法规的技术要点。
里水镇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工业重镇,每年都有数百宗限额以下工程,因无需报建、监管力量分散、责任主体模糊,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新规通过建立形成“备案-监管-巡查-验收”的全链条监管机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地,为里水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文/图 南海融媒记者 何国平
通讯员 区钰妍

